12月8日上午,睢县法院尚屯人民法庭到县交警大队开展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受理案件后,法官冯传庚及时与原告电话沟通了解案情,该案起因是在村里生活的老人陈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村口与郭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郭某小汽车损坏。双方经交警大队认定,郭某与陈某负同等责任,因此原告保险公司依法代位被保险人(小汽车车主郭某)向对小汽车损坏承担责任的被告请求赔偿。
庭审中,法官将被告情况及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的利弊,结合情理法的三个方面向原告保险公司进行了释明。最终,经主办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减少赔偿金额并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本起矛盾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
这次“巡回法庭”活动是和睢县人民法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工作的又一新举措,能够做到真正为百姓提供便民的司法帮助,以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寓教于审,在彰显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