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午,双方当事人离去后,我看看手机已经12点30分了,窗外的阳光格外的灿烂。我长长出了一口气,就在刚才我成功化解了一个上诉的案件,并给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突然觉得自己爱管“闲事”是对的。
这个案件很有意思,在恋爱期间,男方张某给女方程某家盖两层楼房,并签订协议:如果感情破裂,女方程某给男方8万元,或者是其中一层房子。最后两人举行了订婚仪式,但是没能办理结婚证。现感情破裂男方起诉要求女方8万元盖房款,并且要求返还三金和彩礼2万多元。在开庭过程中,女方称男方盖房就花费了5万多元,没有那么多,不同意给付8万元,彩礼也没有那么多。由于女方多次调解没有到场,双方争议也较大,男方父亲称自己非常生气,在未来的儿媳妇身上花费了将近9万多元,现在弄一场空,想起来就生气。案件的调解工作难以展开。眼看审限将至,我分别征求意见看看调解无望,就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判决返还按照约定返还建房款8万元,彩礼1900元。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女方程某突然来找我要求上诉,我问她为啥没有来法庭参加调解,她说案件调解的时候自己在北京,自己已经和别人结婚怀孕,身体不好,也没有办法来,今天孩子刚刚满月就来了。自己有诚意解决问题,就是没有那么多的钱,上诉还可以拖着时间。我一听觉得案件突然有了调解的希望,就对女方说,“如果你有诚意的话,明天上午带一部分钱,我给你们双方先调解一下,都做个让步,不行你再上诉,你回家等我电话,怎么样?”女方同意了。
在我的组织下,调解工作进行的有条不紊,我对男方的父亲说,“既然不能结婚,也不能成为仇人。双方都同居一年多了,占便宜吃亏怎么分清楚”。女方母亲说,“我们家庭的条件也不好,房子盖了我们愿意给钱,不过要缓缓才能给。一下子拿那么多的钱,很难”。根据我对案件的了解,和对双方心理的掌握,加上当事人的诚意,事情进展的还是比较的顺利。最后,女方同意拿6.5万元给男方,并当场给付2万元现金,剩余4.5万一年半以内给付完毕,并约定如果不按期给付还按照判决书履行。这次和解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见,矛盾得以成功化解。虽然判决了,但是当事人对自己的部分权利还是可以放弃的,高质量的判决书固然重要,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才是办案最高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