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买房定金双倍返 案结事了效率高

          发布时间:2023-01-19 12:29:23



            近日,濮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庭转账履行了涉案定金。

            被告梁某于2022年8月5日与河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出售委托协议。当日,原告赵某为被告梁某出具收条一份,载明支付购房定金10000元。后被告并未按约定向原告交付出售房屋,转而将涉案房屋出售给案外第三人。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双倍定金。

            承办法官收案后迅速联系原、被告双方到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矛盾突出,原告要求必须按照诉请赔偿,被告则认为原告诉求支付双倍定金不合情理。法官针对这种情况决定将双方分开进行背对背调解,从法理、情理两个方面释法明理,希望双方拿出诚意化解矛盾。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被告自愿当场支付原告双倍定金2万元,案结事了。

            本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仅用了一天时间,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责任编辑:张瑶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