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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山县法院平安建设典型案例之执行类

        发布时间:2022-10-19 16:14:15


        光山县某医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方某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9月,方某与光山县某医院发生了纠纷,后经光山县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医院在责任范围内承担6万余元的赔偿费用。2020年10月,该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方某也在结案证明上签了字。方某获得了全部的赔偿仍以该纠纷为由,不顾医院劝阻,拒绝出院,长期霸占病房,导致该病房无法收治其他病人,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和经营发展,医院、医护人员和其他病人不堪其扰。2021年9月,医院起诉方某,要求其搬离病房、搬出医院,并经光山县法院一审、信阳市中院二审审理,其诉求获得了支持。2022年3月,经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二、处理结果

        执行干警向方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方某仍无视生效判决,继续滞留医院。执行干警此后一直与方某保持沟通,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然而未果。2022年7月13日上午,在光山县公安局紫水派出所的协助下,光山县法院对该案开展了重点攻坚。早上9时30分左右,当执行干警、法警及民警赶到病房时,方某还在呼呼大睡。病房里,执行干警再次对方某进行了释法明理和思想教育,指出在前期的纠纷已经彻底解决的情况下,其拒绝出院、霸占病房没有依据,系不合法、不合理的行为,但方某仍执迷不悟,不愿出院。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打击方某的拒执行为,全力保障医院的经营发展,光山县法院依法将其拘留并将其个人物品腾空。

        7月15日下午,医院不顾炎炎烈日送来了一面锦旗,表示病房终于被腾空,医院也重返了清宁,光山县法院切实为医院解了难题、做了实事,真正做到了“保护医院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三、典型意义

        解决执行难以来,光山县法院始终践行人民法院工作目标和工作主线,坚持用执行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抓手,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案的顺利执结,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保障了民营医院的正常发展和秩序,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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